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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奖励 (1 / 4)

县丞又闲扯了几句,终于谈到正事了:“李广,按律令,捕盗杀贼者可得赏金或爵位。你愿得赏金,还是爵位?”

李广又不是傻子,他李家也不缺钱:“禀县丞,我兄弟三人,愿得爵位。”

于是县丞就告诉李广兄弟三人,他们一起擒杀了十三个贼人,如果想要获得爵位的话,他们三个可以用六个首级,来获得上造的爵位。至于另外七个脑袋,因为从上造到簪袅的升迁,并没有那么简单容易。而且也不是平襄县能够自行决定的了。得要上报郡里,由郡守批准才行。所以这七个脑袋,建议李广拿赏金得了。如果李广不愿意,那就慢慢等候结果。

二十级爵,从布衣到公士,斩首一级;从公士到上造,斩首二级;从上造开始,要想升迁,那就不容易了。而且盗贼的首级与战阵上敌寇甲士的首级相比起来,含金量还是差那么一些。

这会虽然民爵与吏爵还有军功爵已经分开了,而且汉朝从孝惠帝开始,就允许平民百姓买民爵。但毕竟还没有像后来汉武帝时那样泛滥成灾。所以汉朝上下对以功授爵,还是很慎重的。

李广听完之后,也是有点头晕。他看了看李蔡,心想这个弟弟也是个不靠谱的,估计也是一知半解。

李蔡与李宣这时就互望一眼,然后李蔡上前一步,向县丞躬身一礼,道:“县丞,擒杀贼寇,多赖家兄之力。我与弟愿将功劳皆归于家兄,不知道家兄可得何爵?”

李蔡和李宣想得很简单,簪袅难,那就把十三个人头全给李广,这下够了吧?至于他们,区区上造,只需要斩首二级,到时上了战场那还不容易?

县丞听完李蔡所言,就抚须呵呵笑了:“不可!汉家自有制度。”汉朝的法律,规定了该怎么样就得怎么样。令史已经检验得分明,确实有贼人是被李蔡和李宣所击毙,这功自然得归他二人。岂可无故分给李广?

李广立了头功没错,不还剩了七个首级吗?只要李广愿意,这七个首级随时可以记入李广的档案中。然后在将来再立下功劳时,一并奖赏。

李广听了李蔡的话,心中欢喜,却白了李蔡一眼,对县丞道:“县丞,我已有计较,那七个首级,给我换成赏金便可。”

李蔡与李宣同时急道:“大兄不可!”这是七个脑袋啊。就是上了战场,要砍七个脑袋只怕也不容易。怎么可以放弃换钱。他们李家又不差钱。

李广心想,你们视我为兄,可以归功于我。我又怎能视若无睹独占此功?既然晋升簪袅还在两可之间,便莫如换了钱,咱们三兄弟一起分了。

李广就看着县丞道:“县丞,我意已决!”

县丞道:“善!尔等生捕三人,斩首四人,当获赏金二斤十二两。”

汉初因为天下大乱,社会秩序不稳定的原因,货币制度混乱。秦半两钱、金、银、龟甲、贝壳、布帛大行其道,都在当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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