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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七章 蹊跷的案子 (1 / 3)

吴伟猜对了,市局刑警支队骆副支队长、高新区分局阎局长、高新区分局向副局长以及刚给韩朝阳打电话问进展的腾大,正在距砂石厂不远的钢材市场元丰宾馆三楼小会议室,召开98专案组成立后的第二次案情分析会。

阎局昨天在市里开会,这个案子的情况又比较特殊,砂石厂到底是第一现场还是第二现场都不知道,去砂石厂也没什么好看的,所以直接来这儿先听汇报。

“尸体衣着完整,裤兜有钱包,钱包中有一百六十多元现金、两张银行卡、一张超市积分卡及死者的身份证。尸长7厘米,身材偏胖,不存在营养不良。尸体高度,尸表无特殊特征。头发已全部脱落,头部无损伤。两侧眼球已变形皱缩,球结膜红染,因分辨不出出血点。

口腔内无淤泥,有少量黄沙,颈表皮肤因而红染,舌骨、甲状软骨、环状软骨无骨折,颈前肌有片状出血,气管内无淤泥及其它异物,气管粘膜下有纵行条状出血,食道内无淤泥、无异物。胸表面因部分红染,胸壁包括背部无软组织损伤痕,肋骨无骨折。

心脏因而变软,心外膜下有点状出血,心腔空虚。肺因而萎缩,肺叶间有针尖状出血点。腹壁软组织无损伤,腹内脏器无破裂,胃内无溺液。胃内容约20克,性质已难以分辨,膀胱空虚……”

阎局又不是法医,哪里懂这些,抬头问:“说死因吧。”

“从尸检结果上,被害人曹胜凯符合颈部遭受外力作用后窒息而死的特征。”

“被勒死的?”

“也可能是掐死的。”

快到年底了,怎么就遇上这么起命案!

阎局微皱起眉头,示意腾大继续说。

“我们基本搞清了死者的家庭情况,死者父母于去年前离异,父母曹永福在开径县的一家机械厂担任业务经理,说是业务经理,其实是跑业务的。为人精明,跑得不错,收入不菲。正因为有点钱,跟一个比他儿子,也就是被害人曹胜凯仅大两岁的女子好上了,与死者母亲离婚,重新组建家庭。”

没有幻灯机,也没时间制作ppt,腾大陆续举起一张张照片。

“虽然曹永福去年才跟糟糠之妻离婚,但过去十来年因为作风问题三天两头跟老婆吵架,被害人在这种环境里长大,学习成绩可想而知。没考上高中,花钱上了一所职业中学,会计专业。据开径县公安局同行反馈,被害人在学校期间的表现并不好。

三天两头跟同学乃至社会上的人打架,隔三差五旷课,文化课、专业课几乎全不及格,并在校内早恋。学校几次要开除他,曹永福找关系,托人求情,总算让曹胜凯混了一张毕业证,尽管这个毕业证也没什么用。”

腾大翻看了一下笔记本,接着道:“曹永福与前妻离婚之后,曹胜凯因为已成年,既没被法院判给母亲,也不存在判给父亲,平时同爷爷奶奶一起生活。可能心存内疚,也可能想早点让曹胜凯成家立业,曹永福于去年月份在县城帮曹胜凯买了一套4平米的商品房,在当地可以算是最好的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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