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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六章 (1 / 3)

我蜷在琅琊怀里,觉得手脚被捆过的地方似乎开始恢复知觉了,那血脉开始流通的麻痒触感顺着皮肉直钻到骨头缝里,于是我极不自在的动了动,然后才好奇的问赖永年:“阿晚只是帮你治好嗓子而已,又怎会失去孕育子嗣的能力?”

“因为阿晚是只金蟾。”未等赖永年开口,琅琊便道:“蟾蜍都是四只脚,可我看阿晚的真身,隐约是三只脚的。若我看的没错,那阿晚便是三足金蟾----这种蟾妖天性良善,但法力低微,唯一的用处便是招财。民间的商家多在柜台上放一只口衔元宝的三足蟾蜍,取得便是金蟾招财之意。”

琅琊说完望了赖永年一眼,又道:“你祖父自回乡建宅子做了田舍翁,家里便衣食无缺,到了你父亲那一代,更是商途坦荡,算起来,应该都是那金蟾的功劳。”

赖永年怔了一会儿,然后喃喃的道:“难怪......”

我狐疑的望着赖永年,就见他凄然的笑笑,道:“我在驿站做文书的时候,每月不过几吊钱的贴补,是阿晚天天不辞辛苦,跑去近郊那些猎户手里收购皮子山货,等回到京城再倒手卖出,就这样赚些辛苦钱以贴补家用。那些倒腾山货的行脚商人也是有赔有赚的,大多只是勉强糊口而已,可阿晚一个女孩子,却次次稳赚不赔。虽是些小钱,但攒了十数年,也是个不小的数目,阿晚便盘了间铺子做起了皮货生意,没几年便在京城有了名声。人人都当那铺子是我的生意,又有谁知道,那些全都是阿晚的功劳!”

我窝在琅琊怀里,听赖永年絮絮的说了下去。

赖永年道:“那年冬天,阿晚帮我治好了喉疾,然后便大病一场。等她好了以后,我便辞了驿馆的营生,到街边摆了个书画摊子谋生。没几日,一个衣衫华贵的男子到我摊前,要我帮他代写一封家书。我按他的吩咐写了,他见我的字颇有风骨,便言辞晦暗的点明自己是姜国的质子,滞留容国已近七年,却仍归期遥遥。他说----若我能代他将这书信捎回姜国,他便能荐我到姜国的威远侯府做一门清客。”

“我只思虑了片刻就痛快的应了。”

“来年春天的时候,我到了姜国的王都,如约将信送到了威远侯府,却在当晚,几个侯府侍卫将我堵在客房,打算了结我的性命。”

“许是阿晚的精魄在保护我,濒死的刹那,我发现自己竟然如妖怪般拥有了化形的能力。我当着那几个侍卫的面化成了一只蟾蜍,跳进了客房后头的莲池里边,然后借水遁去。”

“我听见后头的客房里头乱成一团,有人在喊妖怪,有人慌乱的隔着窗户朝莲池里头射箭,那一刻,我竟如有神助一般,徒手抓住了从背后射来的弩箭,然后反手掷出去,将那使弩的侍卫钉到了窗户对面的墙上。”

“我拼死逃了出去,也不敢再在姜国的王都停留,便日夜兼程朝盛京逃去。”

“这一次,我只用了三个月,便回到了盛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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