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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四章 简易程序(二) (1 / 3)

“我们住在一起第一年,他还主动提起去办手续,有一次都要到民政局了,可是停电电脑不能用办不了,后来他不再提起,我提起时他就推托,慢慢地就不提了,可是大家都承认我们是夫妻关系,在一起这么久,填的表格都是丈夫妻子,怎么也不可能是同居关系吧?”李红霞慌慌张张地问。

黄一曦耐心地解释,“法律上你们是事实婚姻,他申请解除同居关系,适用法律错误,我的个人看法院应该不会支持他的诉讼请求。”

不过,黄一曦想了想,还是问了她一句,“如果法院判决离婚,或者调解离婚,你有什么要求?”

“就不能不离婚吗?”李红霞咬着牙。

黄一曦摇摇头,“我是说如果,如果判决离婚呢,你的要求是什么?”

在黄一曦看来,法院是会判决离婚的,因为婚姻的感情基础,他们早就没有了。

儿子已经成年,也没有抚养问题了。

唯独有一点,无非是财产分割。

“不管怎么样,总得让我们三代有立足之地吧。”

这个要求也不多,黄一曦觉得可以争取。

李红霞拉着黄一曦说了许久,最后突然说出一件旧事来,“我和老张在一起的时候,有一个晚上,我梦到他的妻子,她说老张是她的,让我还给她,我说不行,你已经死了,你就安心投胎去吧,她阴测测地让我等着瞧。”

李红霞的声音充满恐惧,这让本来有点阴沉的天气又多了一些渗人的味道,黄一曦决定结束这次谈话,再说下去,只能叫一个神婆来了。

可是李红霞依然念叨着,大意是老张死后真要跟他原来妻子葬在一起,她也愿意的,只要能让她和她儿子孙子有一处落脚之地。

卑微之至。

白水州连续三天都在下雨,一场冬雨下得比春雨还要连绵,黄一曦撑着雨伞,小心走在街上,丰江区人民法院就在滨海律师事务所前面路口的街上,两地相隔五百米左右。

丰江区人民法院原是白水州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旧址,中级人民法院搬走后曾空置一段时间,又出租给一间大众歌舞厅一段时间,这间歌舞厅从下午就开始营业,由于隔音不好,经常被周围的民众投诉,后来领导决定留给丰江区人民法院。

丰江区人民法院原在东湖街,那里办公场所不大,但胜大空地较多,前去法院办事的都有地方停车,而这里身处闹市,地方狭窄,法院里面的空地供应本院人员使用尚且不够,更无地方可供院外人士使用。

黄一曦走过安检门口,和看完的几位法警点头致意,正欲通过时突然从旁边窜过来三个男性,一个女性,不由分说地排在她前面。

都是西装公文包打扮,一看就是同行,想来是赶着开庭,黄一曦也就没有计较,安静地排在后面。好在都是律师,交了证件过了安检门很快就通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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