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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百死不悔,法不容情 (1 / 5)

咚!

伴随最后一道鼓声落下,县衙公堂外头,已经聚集了大批百姓,探头探脑朝着里面张望。

可惜却被一副山水朝阳图的照壁,挡住了所有视线。

“有人击鼓了!”

“这鼓都不知多久没人敲了,哪个这么大胆?”

“多半是外地人来了,咱运城有青天,直接递交诉状就行了,不至于敲鼓。”

“不管有没有冤情,敲了进去就得先挨脊杖,这谁受得了啊”

“即是击鼓鸣冤,我等也有权进去观望,尔等为何聚集在此?”有书生挤过人群,大大方方走进了公堂,一旁衙役也并未阻拦。

“成弘乃是学府儒生,听他的没错。”

一众百姓轰然挤入公堂之内,在红线之外停了下来。

不是所有案件都会在公堂之上审理,而能够上了公堂的案件.....大都不会禁止平民百姓观看。

这是为了减少徇私枉法,本身也是一种监督机制,这也是县衙公堂设立在大门口的原因之一。

只不过许多百姓畏惧县衙,往日即便有案件审理,又有几人敢作死进去查看?

没这空闲不说,去看一眼可能还会惹上麻烦,正常情况没几人会去看公堂审案。

可击鼓鸣冤就不同了,一般都是有大冤屈。

而且这种大多不是本地人的案子,看几眼也不会惹到本地乡绅,麻烦少了很多。

公堂之内,两名捕役带着一位妇人和女童走了进来。

那妇人年约二十四五,衣衫褴褛,脸上带伤,眉目悲戚。

脚下还有一位年仅五、六岁的女童,眼中含泪,怯生生地躲在身后,拉扯着妇人破烂的裤腿。

“堂下何人,欲告何事?”

砰!

妇人拉着女童,重重跪在地上,磕头不止。

“请知县老爷做主!”

“本官并非运城知县,乃是本地总捕头,你有何冤屈,尽管说来便是。”

妇人闻言猛地抬起头,两行泪水在她脏兮兮的脸庞落下,留下两道白痕。

“可是运城青天,铁总捕头在上?”

铁棠摆了摆手:“青天不敢当,不过运城总捕头,的确是铁某。”

“民妇孟颖儿,乃是幽县凤泉乡,杨家村人士。

因幽县官官相护,民妇状告无门,听闻运城有位青天大老爷,特此赶来击鼓鸣冤。”

“你欲告何人?”

孟颖儿垂泪:“幽县杨家村里正,以及村霸杨正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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