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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蜀地乱了 (1 / 6)

自古成者王侯败者寇。成功者青史扬名;失败者百口莫辩,便做春江都是泪,流不尽,此间愁。

孟昶投降后,后蜀还有十四万蜀军,如果处置不好,很难保障蜀地的安定团结。

赵匡胤马上发布诏令,巩固伐蜀成果,要求在蜀地的官员做到“四要”:

一要稳定社会秩序;

二要优抚黎民百姓、免税赈灾;

三要安抚后蜀官员,把他们全部留用;

四要打开监狱,赦免部分土匪盗贼。

乾德三年(965)三月,孟昶刚离开成都不久,赵匡胤就下旨:将蜀军全部转移到京城开封。愿意去的,每人发钱十千;不愿去的,加发两个月的伙食费,遣散回家。

天高皇帝远,在伐蜀总司令王全斌这儿,“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这句话,算是彻底地得到验证了。

王全斌属于那种能打仗也能犯法的怪兽,天不怕地不怕,比“天子呼来不上船”的李白还过之而无不及。赵匡胤看中的也是他这一点,所以才让他领兵来打后蜀;老赵担心的也是这一点,所以不断地在后面唠唠叨叨,又是发电报,又是给他派官。

王全斌不以为然,他还躺在灭蜀的功劳簿上,洋洋自得,居功自傲。对赵匡胤的诏令,或是充耳不闻,或是执行不力,办起事来拖拖拉拉。

刚开始伐蜀之时,他就放纵部下打、杀、掠、抢。进入成都后,王全斌的工作更是一个字“抢”:强抢民女、强抢百姓财物。

沧海有底,欲壑难填。王全斌不懂得“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饮”的道理,更不懂什么叫“修福持戒”,他只想满足自己一时的欲望。心中的洪水猛兽一旦打开闸门,火烧功德林,千年人设顿时崩塌。

有什么样的主帅就有什么样的兵,北路宋军打仗行,抢东西也很行。无论白天黑夜,这些人没有王法地在成都撒野行凶,人间天堂顿成人间地狱。

新任命的成都知府吕余庆,一到任,就有人向他报告,在药市上,有军校醉酒,持刀抢夺商贩的财物。吕余庆立即派人将醉酒军校逮捕,押赴菜市口砍头示众。此举果然起到震慑作用,那些抢红了眼的宋兵终于开始收敛暴行。吕余庆由此被加封吏部侍郎。

为什么打砸抢的一直是北路宋兵,而不是东路宋兵?

东路宋兵的主帅是刘廷让、监军是曹彬,他们严格执行着赵匡胤的命令,“凡克城寨,不可滥杀俘虏,乱抢财物。”曹彬是个不苟言笑之人,谁不听将令,斩立决!如是人,带出的必定是如是兵如是将。

所以,在成都就出现两种截然不同的现象,一股宋军在拼命地杀人越货,疯夺狂抢,一股宋军大营不出二营不迈,厉兵秣马,严阵以待。

一听说有钱发,蜀军将士本来还挺高兴的。然而王全斌对于赵匡胤的旨意,当做儿戏,公然私吞财物,克扣军饷。当一个人抢钱抢疯的时候,没有什么事情是他不敢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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