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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李明 (1 / 3)

李明,本来是一个小混混,人生的顶峰可能也就是带着手下几个小弟去街边的大排档吃霸王餐,当然,这是在老板是一个弱不禁风的中年人的情况下。

他上学时不知道看那本盗版书里写到:自然界的法则是弱肉强食,所以我们人类也该遵循这样的法则,面对比我们强大的,我们需要忍让,面对比我们弱小的,我们应该去掠夺他强大自身。

他将这句话奉为至理名言,想当初他同他的老大一起出道,第一次打群架的时候,对面人数就只是他们的几倍而已,而已,我们的主角怎么会怕呢?

他拿起脚就跑路。心里想:待我找些兄弟来打死你们这帮龟孙。可李明拉不动他现在的老大一起跑,反而被他现在的老大拉着一起参加了团战。

后来,因为老大及其生猛,一个人就干退了对面十多号人,所以就成了老大。而李明当时因为一直都在老大左右,被老大认为是这个小弟在保护自己,于是李明就成了老大的心腹。但李明只是跟在老大身边想:这哥们如此生猛,在他身边一定可以少挨些揍。但李明没有过打架的经验,不懂越生猛的人就会有越多的人围攻,也不知道那个生猛的愣头青一个劲地往人多的地方钻。

等李明和老大被十来号人包围的时候,他心想:完了,我命休矣,可怜隔壁的二花还没有和我表白呢。难道我应该命丧与此。

结果老大不愧是老大,利用李明的肉体躲避了绝大多数打击,愣是把十来号人给锤趴下了。这场战役之后,李明也获得了一个光荣的称号:MT。

最后当李明因为全身骨折躺在ICU里时,老大深情地握着他的手,说:“明子,你要是挺过来了我就许你荣华富贵,你要是挺不过来了,你放心,你的情人我会帮你好好照顾的。”

李明听到老大用四川话说出这段话,内心是崩溃的,心想:MMP,老子要是挺不过来了,老子就把你也一起拉下去。

结果李明不仅挺过来了,还恢复得挺快的,2月之后就可以祸害夜店里的纯情少妇了。于是在大家心中的MT的称号更加坐实了。这货不仅皮厚,还回血快。就是完美的肉盾啊。

后来,老大提拔李明,结果几次后就发现了,这货除了抗揍之外一无是处。让他去看场子,别人来踢场子的时候他竟然是跑得最快的,MD比兔子还快。这也让老大发现了李明的另一个优点:跑得快。那老大心想看不了场子就去收保护费吧,结果这货去收夜总会的保护费的时候,被对面的小姐迷住了,还放出豪言,你们的保护费以后不用交了。

老大听到之后就气得摔杯子,MD,不交我拿什么去找情人啊,混蛋。

几番提拔之后,老大算是彻底看透了李明,发现他除了会欺负弱小之外其他什么都不会做,难道要让李明去小学门口收小学生的保护费吗?那自己还要不要混了,要是给别的帮派知道自己手下有这么挫的小弟,还去干这么挫的事。以后可还怎么有脸在道上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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