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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九十八 魏鞅变法 (1 / 7)

“可!此言大善!”

在当场应允了魏鞅所提的第三条变法之策后,赵政的脸上已然露出了几分笑意。

毕竟从目下来看,魏鞅所提变法之策显然都切中要害,确实是经过深思熟虑之后的治国良策,而非流于皮表的肤浅之言!

故而,对于魏鞅接下来的七条变法之策,赵政可还真真是期待异常,希望他能够再次令自己感到惊喜!

“我王圣明!”

魏鞅闻听秦王殿下当场允诺,不禁面露激动之色,再次恭声谢恩!

旋即,又紧接按捺住胸中激荡之情,继续阐述而道。

“然《垦田令》的颁布,则势必引发一系列新的矛盾!若是准许百姓开垦私田,则该土地属于私有或是国有……则将成为新的棘手问题!”

嘴上虽然说的是棘手问题,但魏鞅心中很显然早已有了应对之策,于是当下便伸出第四指,侃侃而道!

“故而,臣所提议第四条变法之策!便为废除井田制,承认土地私有,允许民众自由买卖!”

废除井田制,承认土地私有一出,顿令坐于一旁的宋王赵谦心中一惊,面露异色般望向昂然立于殿中的魏鞅。

只因这井田制,实际便为土地国有制,意为普天之下,所有国土都属于国家――也就是国君所有,无论贵族平民,都只有使用权,而无买卖交易的所有权。

因道路、渠道纵横交错,将土地分割为方块,形状类似于‘井’字,故称之为井田制。

虽说井田制在理论上能够确保国家的利益不受侵害,但实际上,大量的私田被开垦出来,却并未登记在册,依然是属于私人所有。

所以井田制虽说是规定一切土地都归为国君所有,但实际上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意义。

故而,魏鞅便提出废除井田制,鼓励民众去开垦私田,甚至允许自由买卖田地。

如此一来,民众垦田耕田的积极性大大提高,只征收田亩税不征收人头税的秦国,中央赋税收入反而会因此而大增!

故而同样作为一国之君,宋王赵谦在闻听土地私有制时吓得心中一跳,显然在心理上很难接受自己的土地以后都归为个人所有。

可秦王赵政在闻听土地私有制时,却反而毫无心理负担,甚至于理所应当般,认为土地私有制代替土地国有制为历史的大势所趋!

于是当场便不假思索般,颔首而允。

“废除井田制,土地私有化……可!”

一语既出,便将沿革了数百年的土地国有制彻底废除,第一次在九州列国之中,公开承认了土地私有制!

这等在古代社会堪称划时代般的制度变革,对于赵政这个现代人来说并没有多么的难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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