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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6 点滴之恩,报以相许 (1 / 2)

这种感觉糟糕透了,我都不知道我这种生活何时是尽头。阮大志的出现,十分偶然又仿佛是宿命的注定。

那一天,我刚领的一千元薪水被偷,那是我忙活了一整个月的工资。为了那一千块钱,我整整站在大街上暴晒了一个月。可是,我刚领过来,跑去快餐店奢侈地吃了10元的快餐,转眼,放在裤兜里的钱就不见了。

那一刻,我再也无法抑制自己的情绪,蹲在天桥上嗷嗷大哭起来。来来往往的行人不断侧目,最后,阮大志第一个站在了我的身边。

阮大志说:小妹,你怎么了?来,站起来,别在这里哭,这里流浪汉很多,不安全。

也许是他的最后一句话起了作用,我真的跟着他站了起来。他替我擦掉了眼泪,那时候的阮大志穿着保安的制服,头发没秃,人也没发福,看着还挺人模人样。

那是我第一次被异性擦眼泪,他还带着我去了一家面馆,给我点了一碗大肠面。

我们就这样认识了,他知道我是大学生之后,我对我的兴趣又浓厚了一些。那时候我已经读大三了,我开始考虑毕业后的去留,阮大志说:你这专业,没啥关系根本不好找工作,不如就跟了我吧,我娶你,你给我生个孩子。

或许是那段晦暗的时光让我急需一个人的温暖,或许是阮大志本地人的身份让我觉得离梦想更近一层,又或许是我不想再回到那个常年如一日的小山村,更或许是我觉得我无力承载父母的期望只能找个人捆绑。总之,我答应了阮大志。

我答应他的那一晚,他送给我一朵塑料的玫瑰,然后,就把我给睡了。第一晚,钻心地疼,他粗鲁地在我的身体里冲锋陷阵,而我,疼得差点昏阙过去。那时候的我,单纯地认为男女之事就是一种折磨,这种观念一直延续到颜颜出生,直到我遇到李锦年,我才感受到了那种关系的绝美。

我嫁给了城里人,虚荣的我骗妈妈他是我的同学,其实他不过是高中没毕业的一枚保安,我却告诉妈妈他在当警察。我们没有办婚礼,因为阮大志没有钱,阮大志的妈妈认为我是外地媳妇没有必要办酒席,所以,一切就这么草草了事。

阮大志陪我回了次家,把我的户口从小山村迁到了这座城市。我回去的那天,父母连同全村张灯结彩地欢迎,阮大志喝了酒牛皮吹上了天,全村人都以为我过上了富太的生活,所有孩子的眼睛都亮了,他们都纷纷感叹,原来读书有出息这么好,这么好……

谁会知道,我的人生沉寂得如此可怕。阮大志给爸爸买了一瓶假的五粮液,给妈妈买了一串假的佛珠,父亲至今没舍得喝,放在家里正堂的案子上高高放着,逢人便说是“城里的女婿买的”,妈妈只有过年的时候才敢把佛珠拿出来戴,宝贝似地用绸布包了一层又一层……

阮大志回来的时候在火车上说:“舒画,你家真是破烂,我以后再也不要来了。你爸妈真是没见过世面,随便买点假的东西就糊弄过去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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