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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老虎与海 (1 / 3)

纹着龙的长枪在罗马明朗的天空下闪烁着寒光。

那是一把怎样的武器呢?诺维尔不懂武器,所以说不上来。

但毫无疑问的是,这把武器长度适中,重量匀称,枪刃的上流动着凶暴的戾气,绝对不是凡品。

这,应该是宝具等级的武装。

虽然不是芥雏子前辈是从哪里搞来的,但这都不重要!师夷长技以制夷……啊,这话放在这里不太对!应该说,拿来主义!嗯,拿来主义。

不管是你的还是谁的,到我手里就是我的!

这个人干脆别叫诺维尔,改叫诺胖虎算了。

现在,诺维尔手里拿着这把长枪,正是要和卡里古拉伸出拳头来硬碰硬!比一比!谁怕谁!

现在大家都是高速冲刺,速度又都是奇快,临时变招是来不及了,诺维尔长枪亮出来,正是瞄着卡里古拉的手腕去的!

他忘了是在什么地方看到过这么一句说法,新兵总喜欢瞄准脑袋和心脏,而老兵则喜欢瞄准四肢。

这是因为敌人也不傻,谁都知道心脏和脑袋是致命的地方,所以都保护的结结实实的,想要一刀毙命很困难。

但是,如果砍断四肢就不一样了,首先能极大程度的削弱敌人的战斗力,就算不能杀了他,这人也废了一半了,上如果砍断的是腿,估计就全完了,跟死了差不多。

但是,这种情况的残废伤兵,依旧能拖累敌人的士气。

你救不救?

救,你得浪费人力。

不救,士兵们心里埋下了恐怖的种子,担心会不会明天自己就是倒在血泊之中抱着腿的那个人。

救了之后,医用物资你得分配给他吧?军粮什么的你得给吧?然后还有队伍里因为有伤兵,行军速度肯定受到影响了吧?

所以,在古代战争之中,致伤往往比致残更加有效率。

难度也更低。

现在诺维尔就准备践行这个理论,先废了他的一条手臂。

然后么……

当然就是顺势砍了他!

长枪这种武器,诺维尔的了解仅仅局限在三国无双里,就别指望他有什么高超的技术了,概括起来就是,外行的水平。对,外行的水平。

但,那又怎么样呢?

只要把长枪夹在肋下,把刃对准了对方的拳头就行了!

技术不好,只要营造出用不着技术的场景就行了!

说时迟那时快,卡里古拉的拳头已经整个穿在了诺维尔的枪刃上!

咔嚓!

这清脆的声音,是诺维尔肋骨断裂的声音,被他夹在肋下的长枪硬生生掰断了他的肋骨!可见卡里古拉这一拳的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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