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俩前后两脚出门,方向相反,速度也截然不同。
一个怀着借钱的沉重心思,脚步走得很慢,几乎是一步一下犹豫。
昨天晚上,良老爹想了很久,想了很久也没能想出自己的家里到底有哪个算是富贵亲戚。
最后他只能决定,先找自己的几个老朋友开口,借一下他们家的余粮。
然后到秋收结束,用自己的粮食还债,忍一忍冬天也就过去了。
毕竟不管怎么说,小混蛋也是自己的儿子,是老良家的独苗。
只要小混蛋争点气,努力钻进寻隐山的门下,到时候不说出人头地,起码也能三餐不愁,之后攒点钱,娶个婆娘,也好为老良家开枝散叶。
这样算下来,哪点不比在农村做个农民强?
天天累死累活地挣口饭吃。
想到这里,老爹的脚步顿时又轻快了许多,那张老脸,也变得有些黑到发亮。
至于良天赐,他和老爹不同,老爹的脚步向着村内,他的脚步则是努力地朝着村外赶去。
为了避免他那刀子嘴、豆腐心的老爹借钱速度太快,良天赐只能拿出全身的气力奋力奔跑,像一只轻盈的蝴蝶。
只一纵,便纵出两丈远,再眨眨眼,已经有十丈开外。
如此的行进速度,不到一刻钟,良天赐就已经来到了村口的老杨树底下。
抱着包袱,良天赐倚靠在树上,若无其事地叼起了草根。
“怪了,这小胖子,怎么还不过来?”
焦心地等待着,时间一点一滴流过,清晨的雾光在朝阳的驱赶下,变得蒙蒙如纱,一点即破,而那贝有金的身影,却比朝阳都要姗姗来迟,迟迟不肯冒出。
直到小半个时辰后,才看见一道臃肿的身影奋力地朝着村口跑来。
“小混蛋!”
急急忙忙地,贝有金颤着一身福肉来到良天赐面前,胸口上还抱着一轮玉盘大小的圆形包裹,上来二话不说,直接把包裹塞进到良天赐的怀里。
“小混蛋!这可是我家里最值钱的东西了!”
“最值钱的东西?!”
良天赐惊得合不拢嘴,摸着怀中包裹的轮廓,脑袋有点发震。
“我听说,贝家有个传家宝,是当年发家老祖贝阡陌从南疆的客商手里淘换来的,通体形如满月,雕着兰芝甘草,拿在手上,还能闻到有百花的香气,所以名为――香月……”
端在鼻尖上,良天赐轻轻一嗅,顿时间香气满怀,良天赐整个人如陶醉在花海中。
“妙!妙不可言啊!”
良天赐叹道,接着才反应过来,抬手就给贝有金一个爆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