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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二十章 不服! (1 / 3)

一出闹剧之后,双方重启谈判。

吴争已经不掺和,靠在椅子上闭目养神。

多尔衮却不同,他虽然也靠着椅背不掺和谈判,可一双凶眼,微眯着紧盯着吴争。

不过这时,义兴朝官员的气势已经反压,清臣也因为多尔衮的那出“玩笑”而显得比较拘紧起来。

有句话说的好,正义只存在于火炮的射程之内。

被二十多门重炮指着,没有人的心里会不忌惮,就没有气势可言。

这次谈判就比较顺利了,最后双方达成共识,泰州、泰兴归属清廷,明军在十五天内撤回南岸,但清廷不得在泰兴驻兵,泰兴做为一个不设防区域,形成双方的缓冲地。靖江正式归属义兴朝。清军从龙潭撤回北岸。

双方都没有再提到沈致远和钱翘恭,似乎被共同遗忘。

但吴争所提出的关于“四颗炮弹”的赔偿问题,被独立地单独列了出来,吴争提出,清廷以今日谈判的高台位置方圆二里土地,做为三十阵亡士兵汉家衣冠的墓地,来充作“四颗炮弹”的赔偿。清臣官员在多尔衮没有反对的情况下同意了,但提出只能立无字碑,不允许江北百姓悼念、祭祀,义兴朝官员认可了。

最后的协议经吴争和多尔衮签字确认,但须各自送回京城用印。

士兵的尸体大都残缺,已经不适宜移动,但吴争坚决要求将他们带回家,最终,七十火枪兵含着热泪,用双手捧着已经泥土分不开的血肉,残肢进行收殓。

这种悲伤,让在场明臣无不掩面落泪。

吴争强硬下令,不准流泪,他对着七十火枪兵道:“百姓可以流泪,但我们不能流泪,我们没有资格流泪,我们能做的就是沿着他们的路走下去。等将鞑子赶出关外,甚至彻底消灭的时候,我们如果还活着,才有资格流泪。”

吴争转向义兴朝官员道:“你们也没有资格为勇士们流泪,他们今日的英勇无畏,需要你们的口去传颂,去告诉江南百姓今日在发生的一切,当每个百姓都能勇士的事迹耳熟能详之时,你们,才有资格为他们流泪。”

没有一人来反对吴争的言词,只是,这次吴争的命令不再好使。

将士们清晰地看见,他们的主帅眼睛里,有两颗豆大的泪珠滚落。

仇恨,从没有象今日这样深深地进驻到将士的心中。

因为,在今日,他们看到了曾经是自己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同袍,成为了英雄。

而英雄,死在了不公平的较量中,几近于谋杀。

这让他们,不服!

战死不冤,冤得是不公平!

他们相信,他们的主帅也不会服,他们要将这不公平,加倍还于敌人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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