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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那可真是帮大忙了 (1 / 3)

宵禁,这个词想必不会陌生。洛城作为大魏的都城,天子脚下,也是有宵禁的政策。

但是这里的宵禁说严格也算严格,说不严格也是不严格。大抵上,只要有证明自己户籍的东西,便是能买到宵禁的通行令。

而商家有牌子,也就大致是“宵禁经营许可证”的店便是可以营业。

这些都与方戟了解过的宵禁很不同。

至于为什么说他严格又不严格呢,因为宵禁的通行令平民想买,突出一个字“贵”,一晚上五两银子,就能像蒙多,想去哪就去哪~当然,皇宫和王公大臣的家除外。

当然夜里要是告丧事以及有急病需要寻郎中这些事,便不要钱。这种情况统一需要的大概就是给“长官”一些茶水钱,便是有人同行,防止你乱跑或去做其他事情。

大抵上,方戟觉得这大魏皇室应该是很缺钱,万寿节要钱,宵禁也要钱。

想来也正常,国内大量财富被各府世家把持着,大魏先是灭两国,然后西北有蛮荒一族,东北有鞑子,战事最耗损的自然是这些。

当然,狗皇帝的事,方戟懒得理会。他现在有些郁闷,算是有自己的事要做,狗皇帝的事还轮不到他操心。

方戟如今身在醉仙坊,他感觉自己应该是被骗了。

本来在洛城的第一晚,方戟是想找个酒楼吃好睡好的。

“老子在绮萝商会好好的,为什么趁着天黑前来这醉仙坊呢……”

本来方戟是想找这楼南吃顿好的。但楼南这个小子,倒是以专研酒为由,婉拒了他,把醉仙坊抛给他便是趁着天黑宵禁前回了家。

得了,想找个人吃饭都没有。回去找小洛姑娘一起吃?绮萝商会的人多半信仰是波斯拜火教,不吃猪肉。

但是方戟还真想吃顿红烧肉,大魏显然没有,那就自己做呗。

方戟手里拎着买来的肉以及做红烧肉的材料,其中最贵的应当是这糖了。

方戟和这阿三讨要,那吝啬的阿三才给了这么一些。古代做糖的技术有限,算是贵重品了。

厨房?醉仙坊就有现成的,调味料除了糖也算是一应俱全。

至于炒锅,商会的匠人张先还在打着,方戟将就些,把那平锅先凑合着,至于翻肉也是由筷子代替。

一盘合格的红烧肉得是香甜可口咸甜得当,当然最重要的还得是肥而不腻。

这就得看炖肉的火候和时间了。

其实古代做一顿饭颇为麻烦,方戟这些年在老鬼家“掌勺”,倒也还算习惯。

“肉买的份量倒是多了呢。”方戟有些郁闷,他还预留多了两人份,算起来做出的这锅肉起码得有三个他才吃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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