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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夹墙中一具骸骨 (1 / 4)

在鸣晨庵的案子结束后不久,神鹰大队又接手了另一个案子:白霞区人武部的头儿秦作枚在修葺私房的时候,工匠们在一间房子的夹墙之中发现了一具骸骨。

下面是报案人提供的一些情况和同志们了解到一些背景资料。

报案时间:一九九二年三月十七日下午两点半钟。

报案人叫秦作枚,年龄四十三岁,两年前从部队专业到京西市白霞区人武部担任头儿。

几个月前,秦作枚在白霞区无常巷买了一个宅院――这是一个独立的院落,前后两进,共六间房子;还有前后两个不大的院子。

走进前院门是一个五十几平方大的院子,院子的北边是第一一进,第一进有东西两间厢房,中间有一个门厅,穿过门厅便是后院。

后院也有五十几平方大。

最后面是三间正房。

前后两个院子虽然急促了些,但六间房子却是齐齐整整很像样,一看就知道原来的房主不是一般的人家。

这也正是秦作枚看中此房的原因之一。

这是一个闹中取静的所在,走出院门左拐走二十几米是前街,右拐六十几米是后街。

其实,这个小小的院落,原来只是车家大院的一小部分,因为林林种种的原因,一个很大的院子便被分割成一大一小、一东一西两个院落。

在前院东院墙上有一个用青砖砌起来的门――现在还能清除地看到门的模样。

本来,住在这个小院子里面的人进出都走这道门,这道门封起来以后,就在院子的西边开了一扇小门,恰好在院子的西边有一个既深又窄的巷子。这样一来,被分割成的小院子就成了独立的部分。

这个小院落很合秦作枚的心意,自己在部队多年,总是东奔西跑,居无定所,现在总算可以安定下来了。把老婆、老岳母和孩子领来一看,都觉得不错,于是,秦作枚就决定买下这小院子。

当然,促使秦作枚当机立断的主要原因是价格比较便宜,总价才九万八千块钱,房主开价是十二万,秦作枚好说歹说,房主终于答应以九万八千块钱成交。

于是,秦作枚把老家浙东屯溪的老房子卖了,再加上多年的积蓄,买下了这个小院子。

秦作枚找人把房子里面粉刷了一遍,把院子收拾了一下,还买了十几个漂亮的盆景,一个星期后,秦作枚一家就从人武部的临时宿舍里面搬了进来。

住进来以后才发现屋子里面的光线太差,特别是第二进房子,光线尤其暗,这三间正屋没有后窗,只在东屋和西屋的南面开了两扇窗户,大白天都要开着灯,就是在有太阳的日子也要开灯。

如果遇到阴雨天,屋子里面的光线就更差了,究其原因是院子太小,东西两边的院墙太高,整天开着灯,这对于一向勤俭持家的秦作枚的爱人任碧霞来说,是很难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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