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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二十二章 不夜城 (1 / 4)

不夜城,只有真正在这座卫星地图上搜索不到的城市里生活过才会懂得这是个怎样的所在。

这里是国际罪犯的天堂,是来自世界各地的异见者们的避难所,是旧江湖人展露才华传承技艺的大杂院。是销魂窟也是英雄冢,是极乐世界也是人间地狱。

在这里看不到春天的绿,夏天的红、秋天的黄、冬天的白。不过却能看到来自世界各地的佳丽绝色。黑的,白的,棕的和黄的。每一个都是百里挑一楚楚动人。她们全部都是森大爷的手下从世界各地搜罗来自愿留在这里的干女儿,像圈养在笼中的金丝雀一样被圈禁在这座不见天日的城市里,空洞又快乐的活着。

留在这里的男人们可以随便去追逐她们当中任何一个。只要是出于自愿,森大爷手下的卫队不会干涉任何一场风花雪月的事。只有一个条件,在没得到森大爷同意的情况下,决不允许产生子嗣后代。

无天,无法,无国,无界,但是有规矩。

这个地方可以养很多可能永远也用不到的人,但是绝不养没有用的人。如果森大爷需要你做事,你就必须去做,否则结果只有一个,就是死。这里没有给活人准备的牢房,死了的人会成为猛兽的食物。所以,第一个规矩就是所有人都必须无条件的服从森大爷的话。

每一个初到此地的人都会有一次类似面试的机会跟森大爷接触,之后会有两个选择,一是森大爷认为有用的可以留下来,会根据能力的大小不同得到相对应的礼遇,在这里享受锦衣玉食追欢逐乐;二是森大爷认为没有用的,会得到一个进入猛兽山谷的机会,在那里与猛兽争夺生存机会,同时面对来自世界各地与森大爷有着密切往来的贵人们的狩猎。

所以,第二个规矩是必须做一个让森大爷觉得有用的人才配得上在这里活着。

这里是不禁止争斗的,无论用任何方式去战斗都没有问题,但绝对不可以伤害到这里的佳丽。可以用枪,也可以用毒,可以暗算偷袭,也可以正大光明的发起挑战,但是不可以群殴,不可以组建三人以上的小团体,否则就是违反了规矩,违规者必死无疑!

最后,所有规矩都不适用于霍族人。

霍族人就是霍家的子孙后代。霍家三兄弟,每一个都有过百个女人,上百个儿女,第三代更是多达上千。他们共同的标示是只穿明黄色的衣服。在不夜城,其他人如果在没得到森大爷认可的情况下穿这个颜色的服饰,会被立即处死。能得到森大爷认可成为霍族人的只有一种,便是娶了霍族人的女儿的入赘女婿。

不夜城的女人不被允许离开这里,但男人们却并不绝对禁止。一部分深得森大爷信任的是可以得到外出办事的机会的。只是离开之前必须被植入一种包裹在电子设备里的毒药,随身携带电子监控设备,一旦发现有背叛行为就会立即被处死。就算偶尔有设备失灵的情况,离开的人也绝逃不出霍家老大手下那些顶尖杀手的追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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