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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漠边关,长河日圆,今年的风沙似是比往年还要大,将士的脸和手只看见密密麻麻的皴裂。

“报!”

“说。”

洛长歌的嗓音有些许喑哑,粗糙到起皮的手正慢条斯理地擦拭着手中的佩剑,满身戾气,就连前来急报的将士也不敢往前多走几步。

“周国派了一小队人马从后面偷袭,烧毁了我们的粮仓。唐国也从正面冲击,先锋已经带了人马前去。但我们的前哨还发现,其他小国也从四面八方蜂拥而来,看来是早有预谋。”

大齐是大国,但这几年因为君王昏庸无道,也慢慢的开始走下坡路。只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就算大齐不复往昔荣光,也绝对不是这些小国可以肆意挑战的。

“砰”

洛长歌一剑,旁边的挡板瞬间一分为二。

“好一个合众弱以攻强,唐国的白衣军师果然不同凡响。”

收好剑,洛长歌又擦了擦手,“传令,备一千人马,我亲自会会唐国大将军。留守三千在营地,其中五百整理烧毁的粮仓,让军师带几人去最近的都城筹粮。其他各路先锋,各带一千五迎击散落四方的敌人。”

“是!”

小将士看着洛长歌的眼里都带着光,这就是他们大齐的女英雄,是他们的定海神针。

所有人都相信,有洛长歌在,大齐就不会倒。

今日黄沙四起,乌云蔽日,总给人一种不太好的预感。

洛长歌握紧手中剑,马踏飞尘,嘶哑的声音大喊:“我军将士听令!”

“有!”

“你们是大齐的勇士,今日,是你们建功立业的大好时机,望众将士全力以赴杀敌,守卫我大齐边关!我大齐乃中土大国,我大齐儿郎也是个顶个英勇,就让他们那群宵小之辈见见世面!”

“是!”

将士们的热血被激起,他们从征,一方面是服役,另一方面却是实实在在地想建功立业,光宗耀祖。

两国人马很快纠缠在一起,唐国领兵的是一个和洛长歌齐名的将军,唤侯嘉树。

“洛长歌,如果不是立场不同,我们很有可能成为无话不谈的好友。”

洛长歌的剑划过唐国士兵的脖子,鲜血溅到脸上,眼神凌厉:“我向来自负,就算立场相同,也容不得你。”

侯嘉树确实很优秀,但他杀了太多她的亲人子弟,所以就算他很优秀,战场上也不允许有任何的惺惺相惜。

再者,哪来那么多如果!

“今日就让我见识见识,唐国大将军究竟有何本事敢带这么点人犯我边关!”

洛长歌的剑满是鲜血地刺过去,身后的战鼓声音越来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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