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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德黑兰,夜宿Laleh旅馆

到伊朗才几天,我们队伍里的女士、小姐都已叫苦连天了。

这儿白天的天气很热,严严地包裹着头巾确实不好受。她们有的是导演,拍摄时要在大街上跑来跑去地指挥;有的节目主持人,要随时随地对着镜头又说又笑;有的是记者,听到或看到什么立即要掏出笔来唰唰记录;有的还兼总管,需要大声地召集人员、点菜付款、叫出租车――她们竟然都要把头发、耳朵、脖子全都蒙起做这一切,其间的艰难和有趣,自可想象。

她们在公共场所奔忙完了,一头冲上吉普车就把头巾解下来想松口气,立即听到有人敲窗,扭头一看,敲窗者正比画着要求女士把头巾重新戴好。一位女士心中来气,摇下窗来用英语对那人说:“我是在车内,不是公共场所!”那人也用英语回答:“你的车子有窗,所以还是公共场所!”

那就戴好吧,车子开到一家从老板、厨师、侍者都不是中国人的“中国餐馆”,女士们见到大红灯笼和红木窗格,觉得这已是中国地面,总可以解下头巾了吧,没想到刚刚动手,两位侍者就快步上前,轻声喝令不可造次。这下女士们急了,大声说:“这是中国餐馆!吃中国餐没法戴头巾!”一个白胡子老头出来,摇了摇手,算是这次赦免了,看神情他是老板,这么做只是为了赚钱,我们几个女士顿时欢呼起来。其实,这顿饭质劣价昂,但她们一直为这个小小的胜利兴奋着,每一口都吃得津津有味,夸张地鼓动着没有遮掩的咀嚼中的腮帮,顺便用手撸一下头发。

但这毕竟只是一个小机会,绝大多数时间还必须老老实实戴上。她们这些女子哪里受得了如此委屈?于是成天在我们面前喊压抑。我们虽然也曾有过几分窃喜,故意神态放松地在车窗下逛来逛去,但同情之心还是占了上风,在行车途中尽量顺着她们,觉得这是男士们可以自由潇洒的代价。我们的五辆吉普车都装着对讲机,行车途中时时可以作全队交谈。一位女士冷不丁地说,前面山上这朵乌云真好看,话音未落,所有男士齐声呼应:“真好看,好看极了!”另一位女士指着路边的小树说:“这好像是芦苇。”大家又异口同声:“芦苇,当然是芦苇!”态度之好,终于使女士们疑惑起来。

其实,我们的女士只包了一块头巾,车下满街的伊朗妇女完全是黑袍裹身,严格得多了。对这件事,外来人容易产生简单的想法,觉得这儿的妇女太可怜了,需要有一次服饰解放,理由是这样的服饰禁锢了妇女的身心自由,遮盖了妇女的形体美,阻断了现代的社交活动和国际交往。这种想法虽有一定道理,但从文化人类学和民族生态学的眼光来看,并不公平。我想,除了中国古代裹小脚,有些土著穿鼻、撑颈等明显带有生理伤残的习俗应该废弃外,对于一般的服饰文化没有必要树立一个统一的衡量标准。记得以前我曾在《一个王朝的背影》中讨论过清初清末汉族士大夫在“毁我衣冠”的问题上所产生的严重心理挣扎,可见此事关及一种历时悠久的文化尊严,比简单的“服饰解放”深刻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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